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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坞 关于开展2026年度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1


各位导师、同学:

2026年度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评选对象及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2人,30000/

评选对象: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参评。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4人,20000/

评选对象: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参评。

3.研究生英才奖学金(博士),一等奖,3人,5000/二等奖2人,3000/一、二等奖名额可能有调整。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4.研究生英才奖学金(硕士),一等奖,1人,3000/人;二等奖,4人,2000/一、二等奖名额可能有调整。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5.燕宝奖学金(综合奖),1人,10000/

评选对象:二年级及以上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捐赠方评选要求: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活动;

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考虑;

综合奖奖励对象为综合表现突出的个人,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研究生优先推荐:(1)参加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年“挑战杯”、2025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高水平竞赛并完赛的团队核心成员或个人。(2)面向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进入企业实践环节的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3)获得2024年度、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的研究生。(4)参加第六届桃花坞 博士生跨学科创新论坛并作口头报告或海报展示等学术活动的研究生。

6.康康公益奖学金,1人,3000/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捐赠方评选要求:

硕博都可参评;

重点考量学生公益服务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省妇儿基金会相关公益活动的学生)。

7.栋梁特等奖,20000/人,差额

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研究生,全校20个名额,学校组织面试差额评选。桃花坞 限推荐12人。

评选要求:不可与以上1-6奖学金兼得。

二、评选条件

详见《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艺发〔202610号)及附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发布评选通知:921

具体内容可在桃花坞 官网查阅。

2.召开奖学金评选工作动员会

时间:922日(周10:00

地点:腾讯会议121-866-705

3.选聘研究生代表参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928日前

4.学生提交初评申请材料

本次奖学金申请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同时在线下完成成果量化审核,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参评本年度校级奖学金应使用上一学年获得的科研成果、荣誉、竞赛(申请国家奖学金、栋梁特等奖、宝钢奖学金除外),成果时间需在2026927之前(含当日)

1系统申请

请提出申请的同学在92724:00前在系统申请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见附件4在综合面试阶段,将依据申请同学的个人陈述和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进行评议与打分,请同学认真填写系统。

2)成果审核

请提出申请的同学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并按以下要求线下参加成果审核本次审核可仅提供电子版材料,获评后有可能根据捐赠方要求另外补交纸质材料。

审核时间:92814:00-17:00

审核地点:鼓楼校区东大楼311-2博士)、浦口校区文科楼120硕士

申请材料:

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电子版或纸质版

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电子版或纸质版

未予明确成果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仅收纸质版,每项成果单独填写在一张申请表中,如有多项成果需认定请分多次申请)

3)注意事项

本次奖学金评审分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燕宝奖学金)和康康公益奖学金三类,三类分别排序。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请在《成果清单》中标注该成果是否曾获评校级奖学金若申请康康公益奖学金,请另外提交公益服务相关事迹证明材料。

5.导师审核

导师需在92724: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5。导师需对学生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

6.评审及公示

929日,对申报名单开展第一轮公示,重点就申请人思想品德表现面向全体师生征求意见;

930日、108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

109日,对未予明确的成果(包括获奖成果)进行等级认定;

109日,举行奖学金申请答辩会;

1010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101216日,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工作联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周素戎025-83593750博士;陈小青18625186028硕士)。

2.栋梁奖学金特等奖的评选标准见附件6,申请人须在申请理由中陈述符合条件的内容并标注对应序号(如:思想品德-A-1、学业科研-B-1等),同一事迹不得在两条中重复使用。已获该奖学生在同一学段不可重复申报

3.除本次发布的奖学金名额外,学校还设有宝钢奖学金、栋梁奖学金优秀奖、郑钢菁英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审时间、名额等事项另外通知,宝钢奖学金、栋梁奖学金优秀奖、郑钢菁英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其他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栋梁奖学金优秀奖(6类单项)、郑钢菁英奖学金将于11月启动评选。

4.学院“言恭达奖学金”可与本次奖学金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申报时需备注优先级。同一参评年内,“言恭达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各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校外有竞争性的奖学金除外),与学业奖学金可兼得。申报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附件:1.桃花坞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桃花坞 桃花坞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2.桃花坞 奖学金申请成果登记说明

3.桃花坞 奖学金申请未予明确成果认定申请表

4.奖助学金系统研究生操作流程

5.奖助学金系统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

6.桃花坞 研究生栋梁特等奖学金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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